旗质量技术监督局、旗工商局:
现将通辽市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立法调研的通知》(通食安委办[2010]5号)转发给你们,请旗质监局做好涉及小作坊及其他方面食品安全立法建议调研书面材料;旗工商局做好涉及食品摊贩及其他方面食品安全立法建议调研书面材料,于6月8日前报旗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一并上报市食品安全办公室。
附:《关于开展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立法调研的通知》
(通食安委办[2010]5号)
二0一0年五月三十一日